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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办理程序

 

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办理程序

 

项目名称: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

审批依据:

1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

2、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》(国防科工委第15号令)

3、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》(科工法[2005]557号)

4、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(产品)目录》

审批对象: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。

审批期限:20个工作日

联系人:国防科工委经济协调司(现改为国防科工局军品配套与监管司) 李多奎

联系电话:010-88581356

审批程序:

一、受理

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:

1、法人资格;

    2、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(产品)相适应的技术力量、设备、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;

    3、相应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;

发布日期:[2009-05-20]
附件: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办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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